湖南教师资格证面试辅导:教师的坐姿
(一)基本坐姿
1.头要端正
不出现仰头、低头、歪头、扭头等情况。整个头部看上去,应当如同一条直线一样,和地面相垂直。在办公时可以低头俯看桌上的文件等物品,但在回答学生问题时,必须抬起头。在和学生交谈的时候,可以正向对方,或者面部侧向对方,不可以把头后部对着对方。
2.上身直立
坐好后,身体也要端正。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1)倚靠椅背。倚靠座椅主要用以休息。在教室就座时,不应把上身完全倚靠在座椅的背部,最好不要倚靠。
(2)占用椅面。在课堂上,不要坐满椅面,最合乎礼节的是占椅面的3/4左右。
3.手臂摆放
(1)手臂放在双腿上。双手各自扶在一条大腿上,女教师也可以双手叠放后放在两条腿上,或者双手相握后放在双腿上。
(2)手臂放在身前桌子上。把双手平扶在桌子边沿,或是双手相握置于桌上,也可以把双手叠放在桌上。
(3)手臂放在椅子扶手上。当正身而坐时,要把双手分扶在两侧扶手上;当侧身而坐时,要把双手叠放或相握后,放在一侧的扶手上。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