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娄底娄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65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结合学校的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65名,其中高中教师 5名(定校定岗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6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蛇形山镇中心学校45名、水洞底镇中心学校15名,定校定岗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 城区高中教师5名:娄底二中2名、娄底三中1 名、娄底四中2名;
2、城区初中教师24名:语文6名、数学4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政治2名、历史2名、体育2名;
3、城区小学教师 36名:语文12名、数学11名、英语4名、信息技术3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4、农村初中教师22名:语文4名、数学4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政治2名、历史2名、体育2名;
5、农村小学教师18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6、蛇形山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45名;
7、水洞底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15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与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以报考者的有效身份证为准;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2)须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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