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招聘教师13人公告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是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长沙县籍清末著名教育家、近代大学教育奠基人、北京师范大学创始人张百熙先生的名字命名。由小学部(星沙校区)和初中部(湘龙校区)两个校区组成。坐落于省会长沙副中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初中部紧靠国防科技大学、湖南省广电中心、世界之窗,与地铁5号线土桥站近在迟尺。小学部紧挨地铁5号线政务中心站,与美丽的松雅湖、政务和文体中心、三一重工毗邻。学校现有在校生4931人,教师289人。因学校发展需要,按程序报批后,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13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科目及职数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2、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3、年龄要求:年龄须在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院校及学历要求:应聘初中学段教师岗位者须重点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华南师大、湖南师大、南京师大、西南大学,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应聘小学学段教师岗位者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
5、专业要求: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其中科学岗位可放宽至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专业;
6、其他资质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具有报考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7、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4)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和编制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湖南师大等师范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下午13:00—16:00;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潇湘中路122号)507室;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1)报名表(附后)。按要求填写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2)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2019届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荣誉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page]
(三) 试教、笔试
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学校教师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组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
1、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在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原则上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缩减的岗位计划数可调剂到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
(2)试教时限及内容。试教时量10分钟,由评委专家指定试教内容。
(3)试教时间:2019年5月31日 上午8:00—下午18:00;
试教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试教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分为75分及以上)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湖南·长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试教评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试教和笔试的综合成绩(试教占70%,笔试占30%)高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入围)。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校长面谈和入校实习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招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与学位,否则视为放弃该岗位。
2、招聘待遇。本次聘用的教师实行编制备案和合同聘用制,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纳入企业社保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入编后纳入机关社保管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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