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浅谈:幼儿教师资格面试仪容仪表
一、面试的仪容仪表规范
1.幼儿教师的仪容规范
精神饱满,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发型要注意美观大方,前不挡眼后不披肩,过肩长发应束起或盘起,不佩戴华丽头饰,避免出现“远看圣诞树,近看杂货铺”的现象。简单得体的妆容是对他人的尊重,在参加面试时可以化淡妆。原则为:自然清新,优雅端庄,最终达到淡雅而传神的效果。
2.幼儿教师的仪表规范
教师的仪表必须与其性别、年龄、肤色特点、个性气质等相符合,更要与职业特点相符合。幼儿教师资格日常着装柔和、大方、典雅,美而不俗。服装色彩不要太艳,也不要太暗淡。以色彩柔和淡素职业装为佳。应试者应切忌穿紧身、暴露的衣服。面试时,考生应以平和的目光注视着考官,避免眼神飘忽不定,这种温和而有效的沟通方式会让考官觉得你为人自然大方,内心坦荡。过于矜持或夸张的表情,往往会失去其原本真实和自然,既不美也不会感人。阅人无数的考官一眼就可以看出,哪些考生是在装模作样、矫揉造作,因此考生一定要真诚地展现自我。
二、面试的教姿教态
教师的教姿和体态是教学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教姿和体态体现教师的人格修养、气质和整体素质。教学信息和知识除了靠教师有声语言传递外,还要通过教态和体态等非语言因素辅助完成。
1.站姿
站姿的基本要求:端正、稳重、亲切、自然。规范站姿: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平肩收腹、双腿并拢、脚尖呈V字型,双手自然下垂或放于腹前。
课堂站姿禁忌:长时间手撑桌面、身体不稳、位置固定不变、侧身而站、忽左忽右、远离讲桌、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或背在身后。考生在课堂上常见的不当行为表现:频繁走动,来回穿梭,固守三尺讲台。
2.手势
幼儿教师常用的手势有指势如翘拇指表示肯定和赞扬,还有掌势臂,如抬手、鼓掌等。自然大方:指老师手与臂的运动放松、随意,不拘谨、不僵硬。手位恰切:即手的姿势和行止位置恰当,切合教学需要。表情达意:指老师手上臂的每一个动作都应多少具有一定表达教学信息、情绪和管理意图的价值。
错误的手势有以下几种:“无目的型”,“兰花指型”,“一阳指型”,“南辕北辙型”。教师的手势语不宜使用过多,以免让学生产生轻浮、泛泛的感觉。此外,教师的手势一般都不要高于头、也不要低于胸,否则会产生滑稽可笑的感觉。
3.语言
要焕发童心,进入角色,用亲切、自然、纯真的表情和语言流露天真烂漫之情。 语调上要注意舒缓有致,语气上要注意柔和。巧妙地处理好轻重、停顿、儿化、变调,做到抑扬顿挫,同时还可采用形容词叠用、像声等修辞手段,以求达到娓娓动听的效果。 把枯燥乏味的词语概念,通过拟人、比喻、夸张等手法编拟儿歌,转化为生动、直观的事物形象。为了增加“甜美”的效果,可适当用些“呀、啊、呢、啦”等语气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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