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农业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是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学校办学始于1903年,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周震鳞、黄兴、徐特立、毛泽东等先后在此执教。学校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特色,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国内一流农业大学。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2个,计划招聘辅导员10名。其中本科生辅导员A岗6名(因需入住男生宿舍,适合男性),本科生辅导员B岗4名(因需入住女生宿舍,适合女性)。
四、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3. 身心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学生的全面发展;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担任普通全日制学生专职辅导员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方案通过湖南农业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招聘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均发布在湖南农业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栏,考生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应聘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应聘人员先进行自我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名,经我校资格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7日至6月12日。
(2)报名步骤
登录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zp.hunau.edu.cn)→注册用户→根据“应聘须知”填报完整信息→保存并提交信息。
(3)注意事项
①提交信息前务必上传该岗位所要求的附件证明材料,审核状态显示为“已提交,二级单位待审核”即为报名成功,信息未提交或未提交成功均不接受审核;
②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学校可取消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③系统填报技术问题请咨询:18086346447 黄老师。
2.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系统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布,资格初审合格者方能进行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及要求
(1)时间
另行通知。
(2)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行政楼117室。
(3)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①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写上自己的名字);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④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
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申请放宽年龄的应聘者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党费证或者所在支部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其它证书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注意事项
①报名材料须按以上材料清单顺序编上页码装订成册;
②所有证书、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学校可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外,将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现场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本次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应聘人员需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能录用。
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辅导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政治理论、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的了解把握和分析应用能力、校史校情以及公文写作水平。
(2)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各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岗位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则该岗位所有参与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三个部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对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学校定点体检医院进行(包括心理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党委审查通过。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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