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人大代表的权利》知识点详解
【考点精讲】
一、人大代表的权利
主要内容:
1.审议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2.表决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
3.提案权: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利。
4.质询权:人大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
二、答题技巧
怎样运用人大、人大代表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1.人大代表为什么这样做或怎样完成某件事
(1)法律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是行使权力的表现(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3)是履行义务的需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好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体现与人民的关系(产生、负责、服务和监督);
(5)开展某项活动的作用(意义)。
2.人大为什么这样做或怎样做某件事
(1)人大的地位、性质(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机关中居于最高地位、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2)人大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3)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4)民主集中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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