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教师2人公告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或事业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三、选调岗位、选调人数及具体条件
共公开选调教师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2019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说明:
1.40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48岁及以下是指1970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均须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截止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选调简章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shrss.gov.cn)和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有关考核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swszy.com/)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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