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岳阳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我县继续实施初、高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县农村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培养合格教师。为做好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一)招生计划。2019年我县共招收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限男)、农村小学教师(扶贫计划,不限男女)、农村幼儿园教师共计154名。其中: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20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45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9人。高中起点小计74人。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20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30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10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20人。初中起点小计80人。
(二)培养学校及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培养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中起点各招生计划中各培养学校、培养专业、计划人数见附表一及《高考填报志愿书》)。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培养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其中政治教育1人、汉语语言文学1人,物理学1人,生物科学1人,应用心理学1人,地理科学1人,音乐学1人,美术学1人,合计8人)、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1人,历史学1人,数学与应用数学1人,化学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人,生物科学1人,英语1人,地理学1人,体育教育1人,共10人)、怀化学院(化学1人,英语1人,共2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培养学校为湖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4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20人)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1.本县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分别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9〕3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我县以下农村高中、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农村小学教师(扶贫)、农村幼儿园教师
1.本县户籍,本县学籍,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热爱教育事业,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在我县农村初中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我县农村小学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4.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三.培养模式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采用二·四分段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幼儿园教师均采用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
四、招生来源及就业去向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按照“从县招生,回县就业”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2023年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农村高中教师差缺情况,统筹安排到县以下农村高中任教,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按照“从县招生,回县就业”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2023年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各乡镇(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新开镇、新墙镇除外)农村初中教师差缺情况,统筹安排到县以下农村初中任教,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三)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按照“从县招生,回县就业”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入学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2023年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各乡镇(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新开镇、新墙镇除外)农村小学教师差缺情况,统筹安排到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四)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按照“从县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时由县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2025年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各乡镇(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新开镇、新墙镇除外)农村初中教师差缺情况,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安排到县以下乡镇农村初中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五)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农村小学教师(扶贫)、幼儿园教师。按照“从县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计划。招生时由县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2024年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各乡镇(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新开镇、新墙镇除外)农村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差缺情况,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安排到县以下乡镇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
1.填报志愿。高考上我省本科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栏中填报湖南师范大学(9人)、湖南科技大学(7人)、湖南工业大学(4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同一次填报时,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艺术、其他类院校,并选择“专业服从”填报,全面实行各培训类型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含降分),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节录取。填报的时间及要求按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签订协议。依据省考试院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签订《协议书》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教育体育审查,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培养学校依据已签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复审。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一个月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小学教师
1.填报志愿。高考上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栏中填报衡阳师范学院(21人)、湖南文理学院(5人)、怀化学院(6人)、邵阳学院(13人)招生计划专业志愿。同一批次填报时,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艺术、其他类院校,并选择“专业服从”填报。全面实行各培训类型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含降分),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节录取。填报的时间及要求按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签订协议,工作程序与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相同。
3.录取。培养学校依据已签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复审。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一个月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农村小学教师(扶贫计划)、农村幼儿园教师
1.组织报名。县教育体育局按照1:4的比例,将报名指标分配到各中学,各中学动员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小学男教师仅限男生报名,小学教师(扶贫计划),仅限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毕业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所在毕业学校依据其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材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3.县教育体育局审核预录。县教育体育局对各学校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才能参与预录取。中考成绩揭晓,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省下达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和考生中考总成绩择优预录。在预录扶贫计划时,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当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即在预录操作中,按志愿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5%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择优确定剩余30%比例的相应考生;委培生预录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操作前进行。录取时,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这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选拔。
4.体检。在预录考生中,根据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上述办法递补。
5.签订协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6.预录取。县教育体育局在审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并在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培养学校。
7.录取。培养学校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前将预录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复核后,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复核完毕后,由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8.报考了公费定向委培而未被培养院校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按我县中考招生录取方案录取到相应的普通高中或县职业中专。[page]
(四)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报名与录取
1.组织报名、毕业学校初审推荐、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审核、体检,录取规则、签订协议等程序参照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农村小学教师(扶贫计划)、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
2.分专业预录。中考成绩揭晓,按照招生计划(20人)数1:1.5的比例和考生中考总成绩择优预录考生(30人)。然后,考生按中考总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选报学校和专业:非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等额确定预录取名单;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按1:3比例预录取名单,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名单的最终录取按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70%+面试成绩×30%}的计算办法(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确定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如遇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非音、体、美专业按中考总成绩择优递补,音、体、美专业按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择优递补。
(五)初中起点各类计划未录满情况处理
各类计划未录满的,在填报了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中征集志愿,非音、体、美专业按中考总成绩择优录取,扶贫计划在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考生中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音、体、美专业因没有面试成绩,不预补录,录取程序同上。
(七) 初中起点各类计划设置录取最低控制线
中考前,县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布公费师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扶贫计划最低控制线不低于全县初中毕业生参考人数前二分之一区间的考生最低成绩,其他计划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县一中竞争性录取线的85%。
(八) 选择学校和专业规则
凡涉及同一计划由不同学校培养的情况,按中考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培养学校或专业。
六、各类招生计划工作时间安排
(一)高中起点招生按湖南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志愿填报、录取工作。
(二)初中起点招生安排如下:
1.宣传动员:6月5-9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中学校要召开会议,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做好对初中毕业学生及家长宣传发动工作。
2.报名与志愿填报:6月10日-12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法定监护人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按《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3.学校初审,中心学校复查推荐(6月13-14日)
报名时,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以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凡符合报名资格的,在其《报名登记表》(附件三)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表中学校名称与公章一致);以学校为单位填写《考生报名册》(附件二),此表的电子档内容必须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学校录入信息后要与基教平台导出的数据进行计算机比对,确保身份证号、姓名、学籍号等信息与平台系统数据一致(确认实际情况与系统不一致的要出具证明),并将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资料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要对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和表格填写情况逐个进行复查,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由师训专干和初中学校校长签写资料审查承诺书(附件四),加盖中心学校公章。
4.县局资格复审:6月15-16日
上交县教育体育局资料:①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和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②《考生报名册》纸质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③由学生本人填写、法定监护人签名,经初中毕业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④扶贫计划的报名对象还应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由师训专干送县教育体育局。
5.选择学校和专业时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学校涉及到三个培养校共14个专业,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涉及两个培养学校,选择学校、专业的时间为7月8日。
6.报送考生信息:
县教育体育局汇总考生信息各类报表,于7月1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
7.音体美考生面试
2019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4日。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经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请关注培养学院官方网站。
七、相关政策
1.公费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
2.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3.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4.公费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本科生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科生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可在职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6.高中起点考生,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公费资格者,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志愿,进行其他志愿的录取工作。
7.本通知未尽事项,以省教育厅当年相关政策为准。
七、工作要求
1.招收公费师范生,是我县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
2.各高中校要在高考成绩下达,填报志愿时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并在宣传窗内专栏推介;要摸清填报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底子,报师训股备案;要督促志愿填报考生在志愿填报结束后两天内,凭户口簿到师训股确认。
3.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对招收公费师范生的政策进行宣传,积极组织报名工作,按要求填写表格、推荐意见,在校内公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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