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长理工大人〔2019〕20号文件),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长沙理工大学经管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政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一个,计划1名,职务为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研究生干事。此为管理岗位。
五、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各专业学位招生宣传、招生复试及研究生报到工作。
2、负责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写审定。
3、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环节的组织安排,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排课、组织考试、成绩提交及教学文档的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流程的各环节组织工作,包括开题报告、论文中期答辩、预答辩、毕业资格审查、论文查重检测、盲审、毕业答辩等。
5、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及研究生各类工作量的核算。
6、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申请以及毕业证学位证颁发事宜。
7、组织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8、按时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招聘人员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素质与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等办公系统软件,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服务热情,工作细心,作风踏实,服从安排,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到邮箱:121236407@qq.com。
凡符合面试条件者,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纸质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并在官网上公布名单,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新入职人员标准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聘人员享受长沙理工大学经管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618710经管学院王老师
0731-85258606(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258030(校纪检监察处)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政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一个,计划1名,职务为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研究生干事。此为管理岗位。
五、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各专业学位招生宣传、招生复试及研究生报到工作。
2、负责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写审定。
3、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环节的组织安排,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排课、组织考试、成绩提交及教学文档的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流程的各环节组织工作,包括开题报告、论文中期答辩、预答辩、毕业资格审查、论文查重检测、盲审、毕业答辩等。
5、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及研究生各类工作量的核算。
6、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申请以及毕业证学位证颁发事宜。
7、组织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8、按时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招聘人员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素质与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等办公系统软件,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服务热情,工作细心,作风踏实,服从安排,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到邮箱:121236407@qq.com。
凡符合面试条件者,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纸质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并在官网上公布名单,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新入职人员标准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聘人员享受长沙理工大学经管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618710经管学院王老师
0731-85258606(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258030(校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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