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常德桃源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20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促进教师的正常流动,解决教师个人及家庭的实际困难,稳定教师队伍,报县编制委员会批准,计划选调一批目前在县外工作,并有意向调入桃源县的教师和县内教育系统外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调中小学教师共计20名,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进行学科调整。(具体数量见附件2)。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桃源籍在外县市区已经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和县内教育系统外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高中教师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幼教专业毕业,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具有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或受到县级嘉奖以上奖励的,可以放宽到40岁。
3.近3年(2016年-201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未接受过纪检或政法部门的立案调查。
4.原则上父母、配偶户籍在桃源县,或父母、配偶在桃源县工作,或父母、配偶在桃源县内有房产。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至7月19日17: 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0736-66224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要求填写《桃源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技职务资格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②本人近期证件照片2张。
③本人父母、配偶在桃源县的户籍、房产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9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 00,下午3:00-18: 30),地点: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面试:面试采用模拟授课的形式进行,授课内容为应聘岗位学段现行教材的内容,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现场告之本人,并以适当形式公示。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每个岗位不论报名人数多少都开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论排名先后,均不予选调。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70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报名资格及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审核。
(四)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递补: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事宜
1.成立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组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联系人:熊杰
咨询电话:0736-662240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6-6620032(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桃源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19年桃源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调中小学教师共计20名,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进行学科调整。(具体数量见附件2)。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桃源籍在外县市区已经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和县内教育系统外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高中教师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幼教专业毕业,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具有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或受到县级嘉奖以上奖励的,可以放宽到40岁。
3.近3年(2016年-201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未接受过纪检或政法部门的立案调查。
4.原则上父母、配偶户籍在桃源县,或父母、配偶在桃源县工作,或父母、配偶在桃源县内有房产。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至7月19日17: 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0736-66224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要求填写《桃源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技职务资格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②本人近期证件照片2张。
③本人父母、配偶在桃源县的户籍、房产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9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 00,下午3:00-18: 30),地点: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面试:面试采用模拟授课的形式进行,授课内容为应聘岗位学段现行教材的内容,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现场告之本人,并以适当形式公示。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每个岗位不论报名人数多少都开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论排名先后,均不予选调。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70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报名资格及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审核。
(四)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递补: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事宜
1.成立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组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联系人:熊杰
咨询电话:0736-662240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6-6620032(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桃源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19年桃源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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