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益阳南县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4人公告
为充实我县教师力量,缓解师资不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教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南县县域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高中教师4人(语文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1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8人(不限学科),幼儿园教师2名。
(二)选调条件
1.南县县域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获地州市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2.初、高中选调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1年及以上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学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工作时间不足3年的,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1日至7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210室。
3.报名联系电话:0737-5221318
18711752573(彭老师)
4.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
1.南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以试教的形式进行,试教不设开考比例,试教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教内容为对应科目的南县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试教时量为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根据面试成绩和我县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综合确定各科目拟选调人数。
(三)体检。试教程序完毕后,根据应聘者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四)考察。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五)公示。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调入人员。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南县教育网公示。监督电话:0737-5221318。
五、相关要求
1.参加选调的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档案及办理完调动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拟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下载>>>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教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南县县域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高中教师4人(语文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1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8人(不限学科),幼儿园教师2名。
(二)选调条件
1.南县县域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获地州市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2.初、高中选调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1年及以上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学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工作时间不足3年的,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1日至7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210室。
3.报名联系电话:0737-5221318
18711752573(彭老师)
4.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
1.南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以试教的形式进行,试教不设开考比例,试教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教内容为对应科目的南县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试教时量为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根据面试成绩和我县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综合确定各科目拟选调人数。
(三)体检。试教程序完毕后,根据应聘者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四)考察。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五)公示。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调入人员。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南县教育网公示。监督电话:0737-5221318。
五、相关要求
1.参加选调的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档案及办理完调动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拟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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