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掌握质量互变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哲学中的重要知识点。今天就帮助大家来了解掌握质量互变规律
一、概念
质、量、度的含义
(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例如水之所以是水其在0至100摄氏度之间是液态,超过100度会蒸发变水蒸气,低于零摄氏度会结冰,就是这些内容规定它是水而不是牛奶或者其他,同时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也就意味着质等同于事物本身。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只有认识量才能更准确地认识质。认识事物的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3)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对于这一概念需要注意的是哲学中的度是一个范围和限度,而不是一个临界点。
二、质变和量变的含义及辩证关系
(1)质变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质变不可能是一直连续发生了,也就是不可能一个事物不停的变化为另一个不同质的事物。
(2)量变
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事物的量变形式基本可分为两种:①数量的增减。②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的变化。例:田忌赛马的案例中田忌通过对不同的马匹换不同的组合这就是一种量变。
(3)质量互变规律
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例:要想让水实现质变变成水蒸气,必须从把水一度一度的加温,加到一定程度超过100摄氏度就会变为水蒸气。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水变水蒸气的过程中必须要从99到100度,这个1度其实就是在质变中的量的扩张。后半部分的理解大家依然可以用水来进行理解,比如想烧开水结果忘了烧了只剩半壶。一壶到半壶就属于量变,那剩下的半壶不见的就属于发生了质变。
部分质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可称为阶段性的部分质变;二是事物全局的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可称为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三.方法论意义
(1)重视量的积累.
(2)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例: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3)坚持适度原则。例:华罗庚研究的粉笔到底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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