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政策。
一、引进对象
1、院士
2、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顶尖人才项目人选(包括国家“千人计划”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项目负责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学科带头人
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省“百人计划”、“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等)、二级及以上教授、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4、学科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近五年主持了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并结题,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其他同等水平成果。
5、其他教授或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引进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年龄可适当放宽,院士和学科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