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长沙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116人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并报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116名,详见《长沙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96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1亿元,图书馆藏书136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300余人,教职员工1029人,教职员工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01人,博士230人。
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部,44个本科专业,学校主动融入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长沙支柱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群为主体,文化创意类与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群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及待遇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具体引进待遇详见《长沙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附件2)。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年龄53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48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骨干年龄45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42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如有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3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实践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博士研究生岗位,特别优秀的紧缺学科专业人才,报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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