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湘潭市教育局(含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7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为有序开展2019年湘潭市教育局(含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64名,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共计74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和《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jy.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2001年3月28日至1983年3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省特级教师、地(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岗位需要的其他类职业资格专业)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湘潭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亊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亊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亊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亊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亊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2019年3月28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的在读高校学生(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7.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大专或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免费师范生、2019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9.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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