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63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将在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
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达不到1:3的岗位,比例调整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人且资格审查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内容
(1)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现场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信息";
(3)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的盖章原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盖章原件;
(6)"四项目"人员需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外地服务的湘潭县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原件(高考准考证遗失的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高考时在湘潭县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人员,需提供由组织部门开具的连续任职3年以上且在任的证明原件;
(8)报考0702、0704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需现场测量身高。
以上相关资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低成绩不低于该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
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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