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市实验学校(市规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招聘10人公告
株洲市实验学校(市规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委托株洲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8-10名,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1.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制
2.岗位:带队教官及国防教育教员、室内外实践教师、资源开发职员、研学导师。
3.人数8-10名
二、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犯罪及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退伍军人优先。
2.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退伍军人及体育、旅游管理、科技、信息技术、通信工程、播音主持、市场营销、教育等相关专业。
三、 薪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1.株洲市实验学校提供岗前培训。
2.工资待遇:底薪+绩效+五险一金。
试用期间,教学月月收入约为2800元,非教学月月收入约为1600元,试用期为2个月。
正式工作期间,教学月月收入为3600元左右,非教学月2000元左右。
学校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并免费提供食宿。
四、 考试
1.确定开考比例
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一般不低于2:1的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20人,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试卷,笔试内容主要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等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客观题60分,主观题40分(活动方案、案例分析等)。笔试时间待定,地点在株洲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总分相同者,均参加面试。
3.面试
(1)面试形式主要为答辩、活动组织等,主要考察专业理论或技能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4.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公布。
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5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录取名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只确定该名次之前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取消该名次(人选)录取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及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只确定该名次之前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人社局院内)2号楼3楼308室
3. 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3日
4. 报名所需材料: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5. 联系人:鄢明骏
6. 联系电话:15367417502 28681699
考试交流群:734123876,更多内容,请访问长理职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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