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资格复核名单公示及复核公告
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6月8日公布,根据《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公示
根据《公告》规定,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现将拟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公示如下(人员名单见附表),公示期2018年6月20日-6月22日三天,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不影响复核的人员,需全部参加资格复核,复核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复核地点: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炎陵县霞阳镇解放路22号)。
三、资格复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2018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属国外学历的还需携带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核,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核,代为复核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指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核所需要的材料。
(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及报考时填写的主要信息相符,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核不合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复核,不得进入面试。
(四)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隐瞒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等额递补。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2979560
监督电话:炎陵县人社局:0731-22979569
炎陵县纪委监委:1897338319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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