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0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的规定,经党委管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6个事业单位,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经开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page]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设在总部经济大厦一楼(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6号)联系电话:0746-8222289
3、报名要求和开考比例:
(1)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有关职称资格证等方面的证书证件取得时间(以证书证件上记载的发证时间为准)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④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3)开考比例: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录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一科为公共知识,第二科为申论,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部经济大厦1411(经开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当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经开区人社局。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实际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总分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经开区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只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给予严肃处理。[page]
(四)考核
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资格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再按程序组织实施递补,本次替补每个岗位只能替补1人次。
公示网站: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报党委、管委研究审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六、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746-8222289
监督电话:0746-8222282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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