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怀化市麻阳县第一中学招聘高中学科教师公告
2018年怀化市麻阳县第一中学招聘高中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改善师资结构不尽合理状况,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麻阳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中学科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共1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应聘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6、所学专业与应聘任教学科相符,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7、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8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出生年月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录为准。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⑴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⑵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本县在编教师;
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在“麻阳政府门户网( www.mayang.gov.cn)”、“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二份(此表自行下载,贴上照片)、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的还需提供初始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2寸(35×45mm)免冠证件照3张。
报名、资格初审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按60%比例、试教成绩按40%比例合成。
⑴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学科高中学段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麻阳第一中学致远楼。
⑵试教
笔试成绩在“麻阳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当确定最后一个名额时,如果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且一并进入试教范围。试教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试教。
试教方式为问题解答片段性教学,时间3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
试教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8点,参加试教人员到麻阳一中阶梯教室(逸夫楼一楼)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教资格;上午9点试教开始到结束。
试教地点:麻阳第一中学。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考一次试教,加考试教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4、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需递补,再次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只能实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状况等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也不进行递补。
6、聘用审批: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教育、编制、人社等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办理进人进编等人事手续。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正式聘用者在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教师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计划、程序、考试成绩、拟试教人员、体检人员、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麻阳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不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745-5883721(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5-582440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0745-5883702 (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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