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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18.9.4)

来源: 2018-09-04 09:54

        1.时势造英雄和英雄造时势( )。

A.都正确表达杰出人物和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

B.都否认杰出人物发挥作用并受制于人民群众的作用

C.前者唯物,后者唯心

D.前者唯心后者唯物

2.下列关于判断和评价改革成败与得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标准是“三个有利于” B.应只看过程,不看结果

C.应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D.标准是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的纯洁性

3.赵某与妻子王某参加朋友的婚礼后,由赵某驾车回家,王某坐在后排座位上。赵某经过一路口,贸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一个小学生,王某见状,对赵某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赵某遂加大油门,狂奔5公里。该学生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赵某因交通肇事被依法逮捕,请问王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 B.与赵某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

C.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唯物史观相关内容。“时势造英雄”和“英雄造时势”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前者属于唯物史观,强调社会存在,尤其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造就了英雄(主观感情)。后者属于唯心史观,认为英雄创造历史,英雄决定历史的趋势。唯物史观认为,杰出人物对历史发展起重大的作用,但只能对历史的发展起影响作用,而不能决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他们的活动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A。解析: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故本题答案选A。

3.【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乘车人王某指使肇事人赵某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故王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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