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介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最早建立于1951年,先后经历过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管理。2003年,国务院启动了新一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8月,湖南被列入改革试点范围,全省农村信用社正式启动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2005年5月,经省委、省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批准,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并在党的工作上实行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至2015年末,全系统共有115家法人机构,其中市级农商银行6家,县级农商银行63家,农村合作银行4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2家。在职员工近4万人、占全省银行从业人员的30%,机构网点4019个、占全省银行机构网点的42%,其中3280个网点分布在乡镇和社区,占比82%,实现乡镇全覆盖,是全省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对象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省联社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上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强化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效。
产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产权组织形式实现新的变迁。2005年至2009年,顺利完成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任务,初步改变了机构分散、功能薄弱的局面。从2010年起,组织开展了以组建农商银行为目标的产权改革工作。截至2015年末,在原121家县级联社中,已改制为农商银行的69家,另启动改制的47家,合计占原县级行社总数的96%。农商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取得突破,已有江西新余、益阳安化2家村镇银行挂牌开业。二是省联社组织推动作用有效发挥。省联社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始终注重结合省情社情,不断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完善改革措施,加强组织推动,以高风险机构改革和城区机构整合为重点,争取当地党政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清收不良、资产置换、减免税费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县级行社产权改革的质量、进度居全国前列。
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总量排位上升,截至2015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6299亿元和3532亿元,分别比省联社成立前(与2004年末比,下同)增加5369亿元和2906亿元,存、贷款总量均位居全省金融机构第1位。在县(市)范围,农信社存、贷款平均市场占比分别为33%和45%,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支农支小力度加大。通过深化改革,整体实力不断提升,支农支小主力军地位和作用突出发挥。从2005年到2015年,全系统累放贷款1.94万亿元,其中农业贷款累放11784亿元。2015年末涉农贷款余额3081亿元,较省联社成立前增加2710亿元,增长8.3倍。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16亿元,较年初增加254亿元,增长18.63%,申贷获得率96.05%,实现了"三个不低于"目标。信贷投放重点向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倾斜,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的服务明显加强,33家重点县行社共对接项目311个。特别是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全面推进,试点范围分三批扩大到97个县市区,对79万户贫困农户评级授信,授信金额141亿元,发放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2.4亿元。金融扶贫经验多次在全省、全国推介。
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着力实施"科技强社"战略,打造科技信息、支付结算、资金融通三大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跨越式发展,服务手段、服务方式不断突破和提升。所有网点实现通存通兑并汇通天下,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全面推广,电子银行替代率由年初31.7%提升到年末42.9%;福祥卡品种与功能更加丰富,金融社保IC卡全面推广,福祥·福民卡成功试点,银行卡发行总量5200万张,居全省金融机构第1位;实施了"自助银行百千万"工程,建成56家商圈自助银行、503家社区自助银行、5380家村口自助银行,有效改善了用卡环境;ETC总量达23万台,牢牢占据了县域阵地;88家行社开展城乡居保代理业务,82家行社开通财政惠农补贴代发业务,银企直联等代理业务进一步拓宽,第三方存管业务成功试点。
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构建制度体系,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加快转换经营管理机制,严格检查监督审计,强化内部管理,有效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全系统不良贷款率比改革试点前明显下降,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安排、一同推进,广大员工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明显增强,湖南农信的社会形象和地位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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