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证书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领取时,须持网站上打印的凭条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现场复审时,将留存领证人员及拟交证件影像资料到考务管理系统中,永久存档。
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 部令第31号)第十条的规定,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相应资格证书无效的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按照人社部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要求,北京市逐步推进电子证书及网上查询认证系统,取消《资格考试登记表》纸质材料,适时开通网上自主查询接口,相关事宜请关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5、未按领取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可登录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逾期未领证书"领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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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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