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执业药师《法规》考点总结:药品使用管理
药品使用管理
考点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组织机构(2015,X)(2016,A)(2016,A)共3分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贯彻执行法律 |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
制定规章制度 |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 |
确定用药范围 | 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
推动合理用药 | 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
评估用药安全 | 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
审核新购药品及医院制剂 | 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
管理麻精毒放 | 监督、指导“麻药、精药、医疗用毒性药及放射性药”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
教育培训宣传 |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事法律法规、规章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 |
2、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职责
(1)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调剂、医院制剂配制;
(2)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3)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实施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
(4)开展药品质量监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5)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
(6)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7)参与新药临床试验和新药上市后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
(8)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和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
(9)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
(10)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学临床应用研究;
(11)指导病房(区)护士请领、使用与管理药品;
(12)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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