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二考试重点总结(3)
药物治疗一般原则
(一)明确治疗对象:
应根据吸毒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并非每个戒毒者都需要同样的药物、同样的剂量、同样的疗程进行治疗。轻度戒断症状或已经过强戒后期不必使用药物治疗,通过思想矫治、心理矫治也能达到减轻症状的目的。
(二)确定药物使用种类:
使用药物的种类、数量都应由有经验的医生确定,不能由戒毒者自己来确定。单一药物能达到治疗效果的,决不能再使用其它药物。严格限制同时使用几种去毒药物,症状一经缓解,药物应逐渐减量直至停药。
(三)确定疗程:
对于需要进行药物治疗的吸毒人员,应根据治疗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吸毒时间的长短、吸毒量的多少、个人意识问题,以及思想矫治、心理矫治的情况确定药物治疗的时间。
(四)严格执行治疗方案:
治疗计划一经实施,则必须按原方案严格执行,使用替代类药物严逐步递减,直至停药。除情况特性,临时需要使用其它药物配合治疗外,不应该改变治疗计划,以免治疗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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