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丹东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领取通知
一、发放时间
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领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领证需携带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一寸证件照片1张(3.8cm×5.1cm),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三)通过士级的考生提供学历证明
三、领取方式
考生需把相关资料交由单位人事,由各医院人事或相关县、区卫生局统一办理,在校考生由学校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四、领证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六楼608室。(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
咨询电话:3192172
咨 询 人: 初 红 毅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单位和考生,可按照《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3)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原标题:关于发放2017年度丹东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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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丹东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名单.xls
2、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3、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doc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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