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中医基础理论第十五单元考点―防治原则
细目一:预防
(一)未病先防
1.养生以增强正气
包括顺应自然、养性调神、护肾保精、体魄锻炼、调摄饮食(注意饮食宜忌、药膳保健),以及运用针灸、推拿、药物调养等方面。
2.防止病邪侵害
包括避其邪气、药物预防等方面。
(二)既病防变
包括早期诊治、防止传变(如 阻截病传途径、先安未受邪之地 )等。
细目二:治则
(一)正治与反治
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效用与疾病本质和现象之间的逆从关系而言。故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1.正治
指采用与其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原则。又称“逆治”。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原则。
2.反治
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则。又称“从治”。但究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1) 热因热用: 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2) 寒因寒用: 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3) 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如血虚的经闭、肾阳虚的尿少癃闭、脾虚的纳呆和脘腹胀满病证、年老或久病精血津液不足的便秘等,均应以补益药进行治疗。
(4) 通因通用: 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如食积所致的腹痛,泻下不畅,热结旁流;瘀血所致的崩漏;膀胱湿热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等病证。其治疗可分别采用消导泻下、清热泻下、活血祛瘀,以及清利膀胱湿热等方法,即属“通因通用”之运用。
(二)治标与治本
1.“本”和“标”的概念
本和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义,主要是用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如从邪正双方来说,则正气是本,邪气是标;从病因与症状来说,则病因是本,症状是标;从疾病先后来说,则旧疾、原发病是本,新病、继发病是标。
2.缓则治本
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情况下,即应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
3.急则治标
指标病急重,甚则影响本病的治疗,则当先治,故急治其标病。如病因明确的剧痛,应先止痛;如肝病基础上的臌胀腹水,则肝血瘀阻为本,腹水为标,则当先治标病腹水;又如大出血而危及生命,不论何种原因所形成,均应紧急止血以治标,待血止再缓治其本。
4.标本兼治
指标病本病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则当标本兼顾,予以治疗。
(三)扶正与祛邪
1.扶正与祛邪的概念
扶正,即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邪及康复能力。扶正多用补虚方法,适用于各种虚证。
祛邪,即祛除病邪,使邪去而正安。祛邪多用泻实的方法,适用于各种实证。
2.扶正祛邪的运用
单纯扶正:适用于以正气虚为主要矛盾,而邪气亦不盛的虚性病证或真虚假实证。
单纯祛邪:适用于以邪实为主要矛盾,而正气未衰的实性病证或真实假虚证。
扶正与祛邪兼用:适用于正虚邪实虚实夹杂病证。但在具体应用时,亦应分清是以正虚为主,还是以邪实为主,以便确定其治法是扶正为主而兼顾祛邪,还是祛邪为主而兼顾扶正。
先祛邪后扶正:适用于虽然邪盛而正虚不甚,尚耐攻伐的病证,或邪盛为主,两者同时兼顾,则扶正反会助邪的病证,均应先祛邪而后扶正。
先扶正后祛邪:即先补后攻,适用于正虚邪实,以正虚为主的病证。因正气过于虚弱,若同时兼以攻邪,则更伤正气,故应先扶正而后祛邪。
(四)调整阴阳
1.损其偏盛
即损其有余。主要适用于阴阳偏盛,即阴或阳一方过盛而有余的病证。如阳热亢盛的实热证,则应“治热以寒”,即用“热者寒之”法则。
2.补其偏衰
即补其不足。主要适用于阴阳偏衰,即阴或阳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如阴虚不能制阳,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则应滋阴以制阳。但最终导致的是肾阴亏虚,故应“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如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阴寒偏盛者,则应补阳以制阴。但最终导致的是肾阳虚损,则应“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此外,由于阴阳偏衰可以互损,而阴阳又是互根互用的,故在治疗阴阳偏衰病证时,还应注意“阳中求阴”或“阴中求阳”,即在补阴时应适当配用补阳药;补阳时应适当配用补阴药。即所谓“此又阴阳相济之妙用也”。
3.阴阳并补
指对阴阳两虚病证应用阴阳双补之法治疗。但亦应分清主次。
4.回阳救阴
为适用于阴阳亡失病证的治疗原则。即亡阳者,当回阳以固脱。亡阴者,当救阴以固脱。
(五)调理精气血津液
病机病证有精气血津液各自的亏虚与互用关系的失调,故调理精气血津液,即是针对其不足或失调而设的治疗原则。
1.调精
包括填精、固精、疏利精气等法。
2.调气
包括补气、调理气机等法。
3.调血
包括补血、调理血运等法。
4.调津液
包括滋养津液、祛除水湿痰饮等法。
5.调理精气血津液关系
包括调理气与血的关系、调理气与津液的关系、调理气与精的关系、调理精血津液关系等法。
(六)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即指因时、因地、因人制宜,而制定其适宜的治法和方药。
1.因时制宜
即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如所说: “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食宜同法”。
2.因地制宜
即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特点,来考虑用药的原则。如所说: “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 即西北地区天气寒凉,其病多外寒而里热,应散其外寒,而清其里热。东南地区天气温热,因阳气外泄,而易生内寒,故应收敛其外泄阳气,而温其内寒。
3.因人制宜
即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
年龄:老年人生机衰退,气血阴阳亏虚,病多虚证或虚实夹杂。虚证宜补,攻邪宜慎,药量较青壮年为轻;小儿生机旺盛,但气血未充,脏腑娇嫩,易寒易热,易虚易实,病情变化较快,忌投峻剂,少用补益,药量宜轻。
性别:妇女有经、带、胎、产之别,用药宜慎。妊娠期间,凡峻下、破血、滑利、走窜等伤胎或有毒之品,尤当禁用或慎用。
体质:阳盛或阴虚之体,慎用温热之剂;阳虚或阴盛之体,则应慎用寒凉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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