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卫生考试-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度
从客观上讲,医学科学有特殊的复杂性;从主观上讲,参加鉴定的专家对疾病的认识可能存在着思维方式的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关注的重点不同,也可能各自存在一定的盲点和误区。因而在鉴定中,难免会出现认识上的不一致,经过认真分析,仍可能无法达成共识。这时,就不能以某个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而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表决,以超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这就是合议制度。因此,专家鉴定组人数必须为单数。对少数人的意见,也成当记录在案。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
所谓回避制度,是指参加专家鉴定组的成员,与医患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的公正性时,应当自行退出或依双方中任一方的口头或书面申请退出鉴定工作的制度。确立这一制度,对于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疑虑,提高鉴定的公正性和可信度,防止专家鉴定组成员徇私舞弊等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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