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医疗卫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
金融,也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是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相联系的一类经济行为。在中国,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是筹集和分配资金的主要渠道。金融法律制度是指关于金融活动和金融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法律制度的总和。金融法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银行法。
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基本概念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修订。依据该法,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并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例题】(多选题)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 。
A、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B、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C、维护金融稳定
【解析】A、B、C。
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
中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199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是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是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再贴现的主要作用:可以影响可贷资金量;再贴现率可以影响市场利率。
四是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是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六是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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