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卫生考试-护理学基础知识——医院饮食之治疗膳食
(1)高蛋白膳食:适用于营养不良、贫血、结核病、烧伤、伤寒、肝炎恢复期、手术前后以及孕妇、乳母等生理性蛋白质需要量增加者。
膳食特点:
1.每日膳食供应的蛋白质比正常膳食多20~30g,总量不少于90~100g,不超过120g.按体重计应为每日1.5~2g/kg.
2.必须在热能供给充足的基础上增加蛋白质的供应量。
3.每日膳食蛋白质总量的二分之一以上应为优质蛋白质。
4.患者胃纳较好者可在正餐中增加蛋、鱼、肉等副食以提高蛋白质的摄入量。如胃纳较差的患者,可在两餐之间加食牛奶、豆奶、蛋类或高蛋白食品中剂的方式供给。
(2)低蛋白膳食:适用于急性肾炎、肾功能衰竭肝昏迷、肝昏迷前期。
膳食特点:
1.每日膳食中蛋白质总量在40g以下。视病情不同也可分别定为20g/日、30g/日。
2.肾功能衰竭患者。视内生肌酐清除率、血肌酐、尿素氮的情况来决定蛋白质的供给量。
3.少用或免用动物性食物和豆类食品。每日热能的来源以碳水化合物为主。
4.可多选用鲜果、蔬菜。
5.免用刺激性调味品、添加剂。
(3)低盐膳食:适用于高血压、心力衰竭、急性肾炎、慢性肾炎、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腹水、妊娠毒血症以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水钠滞溜。
膳食特点:
1.禁用一切盐腌食品,如咸蛋、火腿、酱菜、香肠、板鸭等。视病情决定用盐量,如1g/日、2g/日、3g/日,最多不超过4g/日。
2.需要时,可视病情采用少量钾盐酱油或低钠盐以改善食欲。
3.可用糖醋烹调法以调剂口味。
(4)无盐膳食:适用对象同低盐膳食,但病情较重者。
膳食原则:
1.禁用一切含盐食品。
2.烹调时不用盐、酱油和味精。
3.此种膳食不宜长期应用,尤以夏季,要经常观察患者的血钠情况。防止出现低钠综合征。
(5)低钠膳食:适用对象同低盐膳食,但病情严重者。
膳食原则:
1.此种膳食只能在病情严重时短期使用1~2日。
2.应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3.除烹调时不加盐和避免一切含盐食品外,尚免除含钠高的食物。
4.每日膳食中钠摄入量视病情确定。
(6)低脂肪膳食:适用于冠心病、高脂血症、胆囊炎、胆道疾患、肝、胰疾患,以及腹泻患者。
膳食特点:
1.每日膳食中脂肪总量少于50g,胆、胰疾病患者少于40g.
2.免用肥肉、肥禽含油脂多的糕点、奶油及油炸的食品。
3.瘦猪肉、羊肉每日用量以100g为限。
4.采用蒸、炖、煮、卤、烩的烹调方法。少用油脂。
(7)低胆固醇膳食:适用于冠心病、高胆固醇血症、胆囊炎、胆石症、肾病综合征等病人。
膳食特点:
1.每日膳食中的胆固醇含量在300ml以下
2.免用或少用动物内脏、脑、鱿鱼、乌贼、鱼子、蛋黄之类含胆固醇高的食品。
3.不用肥禽、肥肉、猪油、牛油、羊油。
4.瘦肉可少量选用,牛奶每日1杯,以脱脂奶或酸奶为佳。
5.多选用大豆、香菇、木耳等降脂食品。
6.烹调时选用豆油、茶油等含多不饱和脂肪酸高的油脂。
(8)少渣膳食:适用于伤寒、肠炎、痢疾、肛门肿瘤、胃肠道手术后、食道静脉曲张等。
膳食特点:
1.所有食物皆需切小、捣碎、煮烂。
2.免用粗粮、韭菜、豆芽等含纤维素多的食品。
3.不用含脂肪多的食品,不用油炸的烹调方法。
4.不用刺激性调味品。
5.多用鱼、虾、肉、豆腐脑等易消化食物。
6.如长期食用,需给予适量鲜果汁、蔬菜汁以补充维生素和无机盐的不足。
(9)高纤维膳食:适用于便秘、肥胖病、冠心病、高脂血症、糖尿病等。
膳食特点:
1.采用含纤维多的食物,如韭菜、豆芽、粗粮等。
2.有条件时可适量采用纤维素冲剂,果胶类以增加食物纤维。
3.长期过量使用高纤维食物易产生无机盐和微量元素的不足,因此要注意营养素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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