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医学招聘-公共基础备考热点——常识考点梳理
1.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2.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国家结构形式:单-制和复合制(我国是单一制)
(1)普通的地方制度: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机人大产生;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原则:在中央领带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
(2)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乡不属于自治地方)
(3)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不享有外交和防务权,人大对其基本法有修改权)
三、基本经济制度和政党制度
1.经济制度:共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共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4.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基本方针。不属于国家机构)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的特征:法定性、目的性、相对性和可放弃性
义务的特征:法定性,强制性、利他性、不可放弃性
五、国家机构
中央国家机关: (1)人大及(修宪、监宪、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国家大事、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其常委会(正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和适当少数民族代表;解释监督宪法、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是行使立法权的机关) ;
(2) 主席(和副主席由人大选举、年满45岁);
(3)国务院(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行政机关;批准区域划分)(4)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
(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
地方国家机关: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市(含自治州);县(含自治县);乡
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责任制;精简和效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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