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医疗卫生招考信息——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补录18人公告
一、招收对象
招录对象以单位人为主体,以社会人为补充,具体为:
①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
② 湖南省内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临床医疗岗位工作,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以上对象均需能坚持按国家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完成规定时限的培训。
注:① 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如隐瞒身份以自主培训人员参加培训,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取消其在湘培训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不认可已培训经历。此类人员名单同时抄送国家和各省市卫生计生委,且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② 报名对象为社会自主培训人员的,进入培训基地前应未与省内外任何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
二、报名条件
① 要求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仅限临床医学类,不包括中医类和中西结合类)。
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 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④ 已被录聘的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派送;
⑤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
⑥ 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⑦ 身心健康,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三、申请程序
1. 即日起至8月14日24:00前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服务平台www.hunan.wsglw.net上注册登录完成网上报名,以提交为准,并加入报考通知QQ群:675180051(进群请实名验证)。
2. 完成网上报名者,于8月20日8:00至湖南省儿童医院门诊四楼贵宾室递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3. 现场审核资格需递交下述资料:
① 网上申请表打印件,单位委培学员在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② 本科毕业生需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个人简历(500字以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 硕、博士毕业生需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期间学位课成绩、研究生阶段临床轮训证明(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公章)、个人简历(500字以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⑤ 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 健康体检证明(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入职体检结果);
⑦ 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
四、考试程序
8月20日9:00举行,由各专业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小组自主命题,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 笔试内容:专业(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
② 技能考核:临床技能操作。
③ 面试内容: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
五、招录计划
补录计划18人,具体名额见下表:(见附件)
六、体检
凡是被医院拟录取的住培学员,需提交健康体检证明(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入职体检结果)。如不能提交,需8月21日完成公务员入职要求的体检且合格后办理入培手续。
七、录取
最终录取结果将在医院网站上公示,并上报湖南省卫健委。
八、培训考核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专业型硕士和博士可自愿提出缩短培训时间申请,由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根据临床能力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缩短培训时间。
培训将按照卫生计生委和我省相应专业培训标准及要求实施,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培训期间需遵守医院住院医师职责、轮科要求及培训考核规定;
住院医师在培期间过程考核需合格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过程培训及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第一年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延期一年。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顺延期间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享受任何待遇。
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退出参加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当向退还培训基地所发放培训补助费用(包括生活补助,以及基地购买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用和发放的基本工资、培训补助),并支付前述培训期间每年2万元赔偿违约金。培训期间内报考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要求终止培训者,需按规定程序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住院医师培训协议书缴纳违约金。
九、待遇保障
1、无需缴纳相关培训费用。住院医师以培训人员身份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工龄连续计算。
2、工资待遇及绩效补助:参培住院医师待遇与本单位同资历医师待遇一致。单位人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社会人工资由培训基地发放。生活补助按照《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当月绩效。培训半年后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约3000元每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约4000元每月。此外每个月发放300元餐补,节假日同等发放物资福利。
3、档案管理及基本社会保险:社会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委托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管理,由我院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单位人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4、住宿补助:医院不统一提供住宿,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租房补贴。
5、符合条件的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职称考试;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
6、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免费提供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数字图书馆等教学资源。
8、享受医院在岗职工等同的多项文娱拓展等活动。
十、报名须知
1、对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2、报到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录取后无故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培训期间需遵守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职责、轮科要求及培训考核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湖南省儿童医院科教部。邮编410007,咨询电话:0731-85356850,传真0731-85356216
联系人:乃老师 朱老师
招录对象以单位人为主体,以社会人为补充,具体为:
①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
② 湖南省内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临床医疗岗位工作,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以上对象均需能坚持按国家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完成规定时限的培训。
注:① 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如隐瞒身份以自主培训人员参加培训,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取消其在湘培训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不认可已培训经历。此类人员名单同时抄送国家和各省市卫生计生委,且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② 报名对象为社会自主培训人员的,进入培训基地前应未与省内外任何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
二、报名条件
① 要求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仅限临床医学类,不包括中医类和中西结合类)。
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 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④ 已被录聘的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派送;
⑤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
⑥ 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⑦ 身心健康,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三、申请程序
1. 即日起至8月14日24:00前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服务平台www.hunan.wsglw.net上注册登录完成网上报名,以提交为准,并加入报考通知QQ群:675180051(进群请实名验证)。
2. 完成网上报名者,于8月20日8:00至湖南省儿童医院门诊四楼贵宾室递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3. 现场审核资格需递交下述资料:
① 网上申请表打印件,单位委培学员在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② 本科毕业生需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个人简历(500字以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 硕、博士毕业生需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期间学位课成绩、研究生阶段临床轮训证明(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公章)、个人简历(500字以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⑤ 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 健康体检证明(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入职体检结果);
⑦ 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
四、考试程序
8月20日9:00举行,由各专业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小组自主命题,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 笔试内容:专业(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
② 技能考核:临床技能操作。
③ 面试内容: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
五、招录计划
补录计划18人,具体名额见下表:(见附件)
六、体检
凡是被医院拟录取的住培学员,需提交健康体检证明(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入职体检结果)。如不能提交,需8月21日完成公务员入职要求的体检且合格后办理入培手续。
七、录取
最终录取结果将在医院网站上公示,并上报湖南省卫健委。
八、培训考核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专业型硕士和博士可自愿提出缩短培训时间申请,由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根据临床能力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缩短培训时间。
培训将按照卫生计生委和我省相应专业培训标准及要求实施,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培训期间需遵守医院住院医师职责、轮科要求及培训考核规定;
住院医师在培期间过程考核需合格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过程培训及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第一年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延期一年。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顺延期间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享受任何待遇。
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退出参加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当向退还培训基地所发放培训补助费用(包括生活补助,以及基地购买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用和发放的基本工资、培训补助),并支付前述培训期间每年2万元赔偿违约金。培训期间内报考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要求终止培训者,需按规定程序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住院医师培训协议书缴纳违约金。
九、待遇保障
1、无需缴纳相关培训费用。住院医师以培训人员身份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工龄连续计算。
2、工资待遇及绩效补助:参培住院医师待遇与本单位同资历医师待遇一致。单位人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社会人工资由培训基地发放。生活补助按照《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当月绩效。培训半年后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约3000元每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约4000元每月。此外每个月发放300元餐补,节假日同等发放物资福利。
3、档案管理及基本社会保险:社会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委托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管理,由我院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单位人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4、住宿补助:医院不统一提供住宿,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租房补贴。
5、符合条件的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职称考试;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
6、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免费提供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数字图书馆等教学资源。
8、享受医院在岗职工等同的多项文娱拓展等活动。
十、报名须知
1、对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2、报到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录取后无故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培训期间需遵守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职责、轮科要求及培训考核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湖南省儿童医院科教部。邮编410007,咨询电话:0731-85356850,传真0731-8535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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