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医疗卫生招考信息——湖南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医生19人简章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是2019年3月26日由衡阳市政府和南华大学协议签约划转为南华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暨南华大学附属公共卫生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根据医院发展及业务需要,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医生1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方符合应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以此类推。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医生、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1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人事科。
联系电话:0734-2918003。
3.报名要求: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等相应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衡阳市石鼓区草后街182号)现场报名。并填写好《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医生报名表》。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医院党委会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考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题型为选择题,每个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医院电话通知考生到院人事科领取。
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关系。所有录用人员,都可以参加医院以后的进编考试。
一经录用,按在编人员享受政策范围内待遇。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方符合应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以此类推。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医生、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1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人事科。
联系电话:0734-2918003。
3.报名要求: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等相应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衡阳市石鼓区草后街182号)现场报名。并填写好《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医生报名表》。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医院党委会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考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题型为选择题,每个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医院电话通知考生到院人事科领取。
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关系。所有录用人员,都可以参加医院以后的进编考试。
一经录用,按在编人员享受政策范围内待遇。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