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永州市中心医院招聘医、护 工作人员60名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临床医师30名,其中南院17名,北院13名;护理人员30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见附件《2018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招聘医、护工作人员职位表》)
(一)应聘条件:
1、临床医师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2、护理人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一本,普通高中起点,不含专升本)。(二)年龄要求:
1、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研究生以上学历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8年1月26日-2月1日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院)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样表见附件)。
(三)笔试、面试
总分为100分。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1)笔试方式。纸质作答,内容为本岗位《三基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协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当天临时抽出出题人员命题制卷。笔试定于2018年2月5日进行。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当天在院内评委库中抽出。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2月6日进行。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面)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面)试前一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相关职能科室或者用人科室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六)公示
各阶段成绩和录用结果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
(八)待遇:按《永州市中心医院聘用人员和临时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永医发[2013]37号)执行。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8337895 6376317
监督电话:0746-8331032 6376345
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8年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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