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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湖南湘潭湘乡市卫计局招聘体检公告

来源: 2018-07-31 14:29

 根据《湘乡市卫计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湘乡市卫计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湘乡市卫计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人员(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

2018年8月2日上午7:00,迟到者(超过7:30)或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准考证、二寸免冠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不佩戴首饰,不穿连衣裙。

3.参加体检人员于2018年8月2日上午7:00统一在湘乡市卫计局一楼会议室(原市政府一栋一楼)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怀孕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体检人员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处理。

7.体检费用标准:男420元/人,女46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标准集合时统一收取。

原标题:湘乡市卫计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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