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湖南怀化新晃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14人 公告
标题: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 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以及我县卫计系统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界限计算: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7日以后出生含7日);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7日以后出生含7日)。
(五)岗位要求“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或规培)1年以上”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或规培)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证明,不含进修、跟班学习。
(六)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必须在乡镇卫生院服务3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七)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凡被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人员以及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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