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资兴市卫计委(第二 批)招聘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人员3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人员3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资兴人民政府网。也可以在资兴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工作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6年11月15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1年11月15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证明;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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