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职能的原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论述)
⑴国家的职能包括对内和对外职能。对内职能是基本的,主要的职能。对内职能:第一,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对统治阶级实行民主,维护本阶级的政治和经济统治。第二,维护统治阶级建立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调节阶级矛盾,把阶级斗争控制在一定的。第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干预或发展经济文化。对外职能:第一,组织和加强国防,防御外来侵略和颠覆。第二,调整和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三,保护本国利益不受侵犯。
⑵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体现,国家本质不同,职能也不同。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在对内职能方面,专政的对象不同,维护的阶级利益和社会制度不同,干预或发展的经济文化建设的职能也不同。在对外职能上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只要有可能就进行对外侵略,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则主要是防御外来的侵略与颠覆,维护世界和平。
⑶懂得国家职能的原理对于我们认识在社会主义时期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有重要的指导意义。①社会主义时期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力量才能完成这一历史任务。②社会主义时期是主要矛盾,但阶级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国外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只有依靠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力量,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得到巩固。国家统一大业才能最终完成。③建设论文必须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只有依靠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力量,管理好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社会长期稳定才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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