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阐明我国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每一过程的矛盾及其各方面都有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包括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个性总有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是共性包括不了的,个性比共性丰富得多。所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基本思想原则的理论基础。我国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普 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的理论成果。
(3)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注意中国的特点。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又是一个穷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即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就是把社会主义 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走自己的路,我们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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