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5湖南公务员申论热点:建设法治政府与全民法治思维(2)
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
[参考对策]
一是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提高全民法治思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治,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中国法治的进程应该是褪去神秘的面纱,把法治的方方面面推向人民,让人民了解、参与、监督。把法治的思维带入普通群众心中,让人民体会到法治的过程,真真实实感受到法治带给人民生活的变化。
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普法学法用法守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创新方式,重点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庭审搬到高级领导干部的课堂上,让领导干部通过旁听案件,甚至是参与应诉,亲自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健全行政决策形成机制和程序。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实施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要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纠错问责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讨论记录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四是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简政放权、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削减行政权力,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切实划清政府和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削减行政权力,制定权力清单,特别是把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许可权、收费权、决策权逐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行政权力的运行受到严格的规范和制约,让人民群众和舆论有效监督,接受司法的监督。
五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法制环境。要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继续做好法制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提高信息质量。要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合理的激励评价制度是动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法治,推动中国前行的力量
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治国
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开头示例]
只有拥有法治思维,才能理解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人权、权力制约等价值追求的总和,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而现代法治政府应该是一个人本、服务、有限、责任、诚信、的政府。因此,培育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柱石。
[结尾示例]
严复曾言:"贫民无富国,弱民无强国,乱民无治国。"法治中国不但意味着优良而科学的政体,蕴含着意义世界的秩序和洽切而和谐的人世生活;法治中国必然是良法之治的中国,必然是具有国家德性的中国,也必然是公民崇法信法守法的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培育法治精神,是政府职责所在,也是每个公民的期望所在。
申论范文
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写入宪法并日益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动力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民众把关注的目光对准了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环。
时下,法治社会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这让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借此更好地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与期待,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内容,也是加速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理应切实行动起来,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入,将日常决策、执行,乃至监督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责相连,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作出决策,提供服务,并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树立法治意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理,法治意识也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树立。作为行政服务的主体,各级行政机关的广大公务员理应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表率。"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务员们要从思想入手,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的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在不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精髓的同时,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努力做依法履职的先锋,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规则治理的主动性,并将法治意识切实用于指导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每一项行政服务,确保行政服务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促进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行政机关的行政权皆由人民赋予,自当服务于民,如果不能通过行政权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辜负。同时,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精神,执法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理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否则就是违法。一旦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会让原本平等的行政关系变得不平等,也会让广大群众因此模糊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让法律的正确实施变得阻碍重重。故而,行政机关必须始终把握好依法行政这个前提,用实实在在的服务让广大群众满意。
突出执政为民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为民服务永无止境。无论何时,各级行政机关自始至终都应该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执政为民思想落实到行政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在强化行政服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便捷性的同时,各级行政机关还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改进服务方法,创新服务举措,采取便于自身开展、老百姓也乐于接受的好的工作方法,确保行政服务始终紧贴人民群众,始终反映民意、民智,始终回应民需、民诉,确保行政服务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为人民群众打造行政服务快速通道,将行政机关打造成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
得民心者得天下。法治社会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而法治社会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尽享法治社会的成果。同样,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必须跟上,各级行政机关无疑当共同努力,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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