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22):合同的分类②

来源: 2017-09-23 16:31

  (六)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1.确定合同。又称实定合同,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已经确定的合同。一般合同均为确定合同。






  典型真题

  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02年·卷三·57题一ABCD)




  (七)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1.束己合同。指严格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为自己设定并承受权利义务,第 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当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合同。







  (八)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1.一时性合同。指可以通过一次给付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合同。所谓一次给付,既指纯粹一次履行完毕,还包括分期履行。在后一种情形,因其总给付系自始确定,时间因素对于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并无影响。







  (九)主合同与从合同(★★)

  1.主合同。指两个相互依存的合同中,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十)预约与本约(★★)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