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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务员考试2015湖南公务员申论热点: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来源: 2017-05-28 21:51

【热点概述】

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题目预测】

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解析】

吸烟有害健康,吸二手烟危害更大。此次颁布规定,禁止公务员在公共场所吸烟,可以更好的感染普通群众不在公共场合吸烟,是迈向文明的一大步。可是事实上,很多地方的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却恰恰相反,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务烟屡禁不止。

在很多公务员看来,公务烟是与上级沟通的需要。如很多地方政府要接待检查组,随便哪一个检查组都不能得罪也不敢得罪。因此,上烟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接待礼仪,不但被公务人员拿来作为实用的接待方式,也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效仿。但是,制度就要遵守,作为领导干部应主动推辞,严格维护党员干部的个人形象,时刻牢记党的教诲。

因此,仅仅发布通知还是远远不够的,只能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领导干部,要彻底杜绝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一方面,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关的惩处制度,对于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领导干部要予以适当奖励,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给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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