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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职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题(72)2

来源: 2017-10-15 15:57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并非国家行政机关,其在授权情况下,可以行使部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职能。

  2.答案:C

  解析: 1964年10月16日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1967年6月17日我国第一颗氢弹空爆试验成功,1970年4月24日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成功。

  3.答案:B

  解析: 该题要求选出生化指标与体检项目对应正确的一项。A选项,血常规检验项目包括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b),白细胞(WBC)及白细胞分类计数,红细胞比容(HCT)及血小板(PL)。因而,血常规不包括转氨酶而转氨酶为肝功能的检查项目。B选项,医院开展的血脂检查常用项目一般都包括总胆固醇(Tch或TC)和胆固醇酯(chE)测定。此外,还包括三酰甘油(TG)测定、脂蛋白组分和亚组分测定、磷脂(PL)、非脂化脂肪酸(又称游离脂肪酸,FFA)测定、微量的类固醇激素和脂溶性维生素测定、载脂蛋白测定。C选项中血肌酐应该为肾功能检查而非肝功能检查。肾功能(renal function)是指肾脏排泄体内代谢废物,维持机体钠、钾、钙等电解质的稳定及酸碱平衡的功能,肾功能检查包括血肌酐、血尿素氮、血及尿β2-微球蛋白、尿白蛋白、尿免疫球蛋白G、尿分泌型免疫球蛋白A等。D选项中血小板应该为血常规检查而非肾功能检查。血常规检查是临床上最基础的化验检查之一。血常规检查项目包括红细胞、白细胞、血红蛋白及血小板数量等。因此,本题答案选B选项。

  4.答案:B

  解析: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综上所述不符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性质题干中描述的是挪用而不是占为己有 所以职务侵占罪不正确。

  5.答案:D

  解析: 道教兴起于东汉,基本格局则完成于魏晋南北朝,明确以"神仙"作为它的终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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