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湖南公务员考试2015湖南公务员面试题目预测:两会热点之人情执法

来源: 2017-05-31 21:46

公务员面试题一般都会涉及时下热点,为帮助考生备考,增加胜算,根据2015年两会期间的热点提案对面试题目做出了预测。

有人说,给行政自由裁量权立规矩,能有效抵抗"人情执法"。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行政自由裁量权指的是,为适应行政执法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国家立法往往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如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能合理行使,就会造成行政处罚随意性大、"同案异罚"等问题,还会发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这都会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因此,给行政自由裁量权立规矩,确实能够有效抵抗"人情执法"。

给行政自由裁量权立规矩,就是要求行政执法各部门要按照违法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涉案货值数额大小为依据,同时考虑违法情节等因素划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合理设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及从重处罚的自由裁量。

给行政自由裁量权立规矩后,通过关系"讨价还价"等人情罚、态度罚、行政议价等行为将受到有效控制,从而相对缩小自由裁量的范围,把执法的随意性限制到最小化。此做法是对习主席提出的"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的践行,有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要真正实现"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从而有效抵抗"人情执法",政府有关部门不仅要对裁量标准细化,还要及时将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向社会公开,从而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管,只有这样,被处罚者才会对处罚的公平性深信不疑。此外,政府各执法部门应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进行广泛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素质,熟悉新的裁量标准,使执法工作人员成为本行业的执法专家。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