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市信访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永州市信访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永州市信访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和《中共永州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7〕第16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纪要精神,永州市信访局决定2018年上半年面向全市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人员2名(男性)。
二、遴选范围
永州市市直单位、公检法系统、县(区)以及乡镇机关从事并热爱文字综合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信访工作,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已进行了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进入公务员队伍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等次;因信访工作的特殊性,限男性,年龄在33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8年4月1日),报考专业为计算机安全与防范、汉语言文学、政治学与行政学、金融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秘书学专业,要求在公检法系统、乡镇党政办或县级及以上机关办公室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遴选程序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