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东安县监察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东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安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东安县纪委监察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东安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其中东安县内5名,东安县外5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分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调入等程序进行。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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