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行政效能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东安县行政效能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县行政效能中心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县直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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