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娄底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18年娄底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湖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市2018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募县市区 |
岗位类别 |
招募人数 |
专业要求 |
岗位代码 |
招募单位 |
娄星区 (10名) |
扶贫 |
10 |
专业不限 |
01 |
杉山镇、万宝镇政府各1名;石井乡、双江乡、蛇形山镇、水洞底镇政府各2名 |
冷水江市 (5名) |
支医 |
2 |
临床医学类(含中医学类)、公共卫生类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 |
02 |
三尖镇卫生院2名 |
支医 |
3 |
护理类相关专业 |
03 |
铎山镇、金竹山镇卫生院各1名;渣渡镇中心卫生院1名 |
|
新化县 (5名) |
扶贫 |
5 |
专业不限 |
04 |
维山乡、奉家镇、文田镇、田坪镇、金凤乡政府各1名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三、考试
(一)笔试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招募人员自愿放弃,从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考核的重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招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对象。
五、公示与上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市人社局及各县市区人社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岗前培训后,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招募人员派遣到服务单位。派遣对象接到通知一周内须到服务单位报到完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上岗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的同等学历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政策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予以聘用,也可以参加公务员定向考录。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八、本公告由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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