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公考暑期申论每周一练模拟练习题:司法公开,释法说理
【给定资料】
2017年5月,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法庭采用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庭审实况,成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又一案例。
2017年3月,于欢案进入公众视野,由于信息报道不够充分,事件迅速引起巨大争议,以至于有人说“评论太多了,事实不够用了”。的确,缺乏事实支撑的舆论轰鸣,只能让原本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变得模糊起来,让真真假假的说法乃至猜测满天飞。而查明事实真相,法庭庭审才是最好的平台。随着二审法庭调查的深入,于欢案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有些细节第一次为公众知悉,此前各种缺乏凭据的猜测得以平息,评论者的情绪也趋向客观、理性。
事实上,于欢案“第二季”的全程微博直播,是近年来一系列热点案件司法公开的延续。对包括于欢案在内的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司法机关一直以审慎的态度予以对待,通过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体现了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从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到康菲溢油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侵害名誉权案等,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热点案件的公开审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
在司法领域,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稳压器。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可以消弭各种误解和猜忌。于欢案的公开二审再次说明了这一点。通过全程公开,打消了公众对“暗箱操作”的忧虑,使一些偏离正轨的公众舆论回归理性。同时,把案件放在社会聚光灯下,也是司法担当的体现:案件办得对,就是一次普法教育;案件办错了,则是一次改正错误、重拾公正的良机。近年来,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错案件的再审改判,特别是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不仅还了当事人及其家人一个公道,而且传递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
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是司法机关回应社会关注的正确方式。面对汹涌舆情,司法机关既不能充耳不闻、漠不关心,也不能为其左右、人云亦云。如何做到公开和公正?离不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是现代社会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就要求,审判案件要以庭审为中心,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让法庭而不是舆论场,成为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最终阶段和关键环节。通过这一改革,坚持实事求是,坚守法治定力,重视舆论而不为舆论干扰,才能真正维护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司法机关尤其是手握法槌的法官来说,是一项崇高的要求。其中不仅有法律和程序的要求,也有情理要求和人心诉求。从包括于欢案在内的个案做起,通过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推动全社会的法治信仰、维护司法权威,应该是司法机关的使命。而社会公众也不妨多一点法治的“过程意识”,通过包括于欢案在内的司法“公开课”,培养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养,进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给定资料”中提到:“在司法领域,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稳压器。”请问应如何理解这句话?(15分)
要求:理解全面、准确,条理清晰。不超过250字。
【参考答案】
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是司法机关回应社会关注的正确方式。〔3分〕一方面,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可以消弭各种误解和猜忌,使一些偏离正轨的公众舆论回归理性。〔3分〕另一方面,把案件放在社会聚光灯下,与舆论良性互动,体现了司法机关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3分〕要做到公开与公正,维护和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重视舆论而不为舆论干扰,重视情理要求和人心诉求而又不违背法律程序,通过司法公开和释法说理,培养社会公众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养,维护司法权威。〔3分〕
本题分值由结构分和要点分两部分构成。
结构分:能从“点明本质—深入阐述—适当引申”三个方面组织答案的,赋结构分3分。
要点分:共4个要点,每个3分。
要点的含义相符或相近即可给分,每个要点要么给满分,要么给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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