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辩证分析法解综合分析题
本文为考生分析"辩证分析法"在综合分析题中的应用方法。解答综合分析类题目三大类方法--意义价值法(积极类)、危害原因对策法和辩证分析法。考生在解答大部分题目的时候更加习惯会采取辩证分析的方法。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去分析一个社会现象类的题目,是自己有话可说也显得逻辑全面到位。可以说,辩证分析法是一种考生最为常用和喜欢的方法,也是一种比较易于操作的方法。
综合分析的现象类题目,基本的解题思路为:
扣题(破题+表态)+影响+原因+对策+总结提升
对于辩证类社会现象需要重点关注两个环节,一是表态,二是谈影响,这两个环节是辩证类现象和积极类现象、消极类现象答题思路差异最大之处,也是该类题目的特别之处。
辩证类社会现象的题目,基本的答题思路为:
扣题+积极意义+消极影响+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总结提升
具体说来:
(1)扣题包括破题和表态
所谓破题又称破冰,方法有四。
第一,背景陈述法,即说明社会现象产生的社会背景。这需要考生日常对时事政治或历史背景有所了解和把握。
第二,名言警句法,即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或问题的实质,用相关的名言警句破题,这样既可彰显考生的文学功底,使开篇答案就具个性化,又可为考生思考接下来如何作答赢取时间。因此,这也是一种建议学生常用的方法,但此方法要求考生日常积累丰富,反应灵敏。
第三,关键词法,即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或关键主体进行阐述。
第四,鹦鹉学舌法,也称重复题目法。此法用于考生面临较大的考场压力,听完材料后没有任何思路或觉得无从下口时用,可以暂时缓解紧张,也可为后面的作答赢得思考时间。
表态指表明某个社会现象的性质--积极的、消极的还是辩证的。辩证类社会现象的表态可以如下: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理性看待、客观看待、多角度进行观察或这个现象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